一、主办单位:西安培华学院
二.承办单位:西安培华学院体育中心
三、协办单位:西安培华学院乐迪羽毛球俱乐部、西安培华学院学生会体育部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 间:2018年4月23至25日中午12点10分
地 点:西安培华学院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二级学院为单位
六、竞赛项目
混合团体(混双、男双、女双)
七、参赛规定
参赛资格:凡本校在籍学生,运动员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病史,经校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比赛时必须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否则不得参赛。(比赛前各参赛队自行买意外保险)
1.各单位需报教练员1名。
2.混合团体赛各学院限报一队,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4人,所有项目均不得兼项。
3.报名时交报参赛运动员实名名单;参赛时检查运动员学生证。
4.若有违规参赛;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参赛队伍,组委会有权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羽毛球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程》。
2.比赛用球为主办方提供。
3.比赛分为比赛分两个阶级进行。第一阶段:报名超过6支队根据抽签后分两组进行小组单循环赛并按积分排出小组名次,如果两队积分相同,胜队名次在前。少于6队则直接进行单循环赛决定最后名次;第二阶段:小组前2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队进入决赛,负队决三、四名。
4.团体赛出场顺序按男双、混双、女双的顺序进行;参赛选手不得兼项。每名队员一场比赛中只能参加本队的一局。
5.比赛前十分钟双方提交出场名单,提交名单后不得更改。
6.每场比赛选手迟到5分钟作弃权论处,正常情况下,以上一场比赛结束的时间,作为下一场比赛的开始时间,具体以现场裁判员及时为准。如全队弃权,该队与其他球队的比赛成绩取消。
7.计分方法:
(1)每场团体赛根据3局比赛(混双、男双、女双)总净胜分数决定胜负,总得分多于总失分的队获胜;如果出现总得分和总失分相同,则3局比赛中获得2局胜利的球队列前。
(2)各小组根据根据比赛胜次排定名次,胜者多者名次靠前,如果两支球队胜次相同,则两队比赛时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果三队(三队以上)胜次相同,则在本组比赛的总净胜分数排定名次。
(3)每局比赛计分方法:
a、第一阶段:每项比赛1局,采用每球得分制的羽毛球竞赛规程规则进行比赛,先得31分者为胜,一方比分先到16分时,双方交换场区,休息一分钟。
b、第二阶段:每项比赛3局,采用每球得分制的羽毛球竞赛规程进行比赛,先得21分者为胜。
8.比赛中运动员应该服从裁判,有异议可通过裁判员向裁判长反应,裁判长的判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长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可向组委会提出口头和书面申述。无论任何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9.服装要求:运动员必须穿运动鞋、运动服,双打比赛配对选手着装颜色必须统一(不得穿牛仔裤、休闲裤、弹力裤)。
九、奖励办法
1.团体赛取前4名予以奖励,发放证书和纪念品。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队发放证书、纪念品。
3.赛事宣传“最佳人气奖”1队,发放证书、纪念品。
十、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18年4月13日(星期五)17:30前将报名表送至体育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表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唐老师 电话:18991961989
十一、抽签时间、地点
1.2018年4月13日12:30在体育部办公室召开领队会议,主要内容:各队分组抽签及相关比赛事宜。
2.在体育中心召开裁判长、裁判会员会议。
3.比赛期间,如果遇到运动员受伤需要换人,需要在赛前带着医生开的证明告诉裁判长,裁判长同意后方可换人,并且替补队员需要参加完剩下的比赛,不能再更换其他人,违反者取消比赛资格。
4.文明参赛,比赛过程不能有辱骂裁判,打架现象,如有过激行为取消所在院系比赛资格。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承办单位所有。
附表:2018年西安培华学院第七届“培华杯”羽毛球混合
团体赛报名表
体育中心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