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本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新闻动态

西安培华学院网络及数据机房保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6-10 09:45   点击:[]次

西安培华学院网络及数据机房保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西安培华学院网络及数据机房的保密管理,保障学校网络安全、数据信息安全,防止因机房管理不善导致重要信息泄露、网络瘫痪等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西安培华学院所有网络及数据机房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等相关活动,以及涉及机房保密工作的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机房保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依法管理、责任到人” 的原则,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责任,确保机房内网络及数据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保密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网络及数据机房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信息化建设的校领导任组长,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人、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机房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政策和措施,监督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部门职责

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网络及数据机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运行、网络配置、数据存储与备份等;建立健全机房保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机房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和管理;定期对机房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保密隐患。

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对机房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助信息化管理部门制定保密制度和措施;对机房保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做好机房保密工作,在涉及本部门的数据信息管理方面,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

第六条人员职责

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运行维护,严格执行机房保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机房设备和数据进行检查、维护和备份;对进入机房的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发现保密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机房使用人员:严格遵守机房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操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设备和系统;不得泄露在机房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离开机房时,确保个人使用的设备和数据处于安全状态。

第三章机房出入管理

第七条门禁管理

1.网络及数据机房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采用电子门禁系统,配备门禁卡或生物识别设备。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机房,未经授权人员严禁入内。

2.机房门禁卡由信息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发放,领取门禁卡的人员需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门禁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第八条人员出入审批

内部人员: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需提前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机房出入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机房。进入机房时,需在《机房出入登记簿》上如实登记个人信息、进出时间、工作内容等。

外来人员:外来单位或个人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由校内相关部门或人员陪同,并提前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注明来访单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访问目的、访问时间等信息,经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机房。进入机房前,外来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并在陪同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工作。

第九条参观管理

学校网络及数据机房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参观。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参观,须经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制定详细的保密安全方案。参观过程中,必须由专人全程陪同,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拍照、录像或记录机房内的设备、数据等信息。

第四章设备与网络管理

第十条设备管理

1.机房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存储设备等)均属于学校重要资产,未经信息化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卸、更换、外借或带出机房。

2.新设备进入机房前,需进行安全检测和病毒查杀,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设备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对机房设备进行维修、升级或更换时,需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报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实施。维修过程中,如涉及保密数据的处理,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一条网络管理

1.机房网络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应严格遵循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未经信息化管理部门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对机房网络进行配置更改、接入新设备或搭建临时网络。如需对网络进行调整,必须提前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操作。

3.加强对机房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定期对网络流量、访问日志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异常情况。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第五章数据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数据分类分级

按照数据的敏感程度和重要性,将机房内的数据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数据四个等级。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对数据进行分类标识和管理。

第十三条数据存储与备份

1.保密数据必须存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存储设备中,并采取加密存储措施,加密算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将保密数据存储在非授权的设备或介质上。

2.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机房内的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异地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备份数据的管理应遵循与原始数据相同的保密要求。

第十四条数据使用与传输

1.数据使用应遵循“最小必要” 原则,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相应级别的数据。使用保密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数据内容。

2.保密数据的传输必须采用加密通道,如SSL/TLS 加密协议等,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严禁通过非加密的公共网络传输保密数据。

3.如需将保密数据提供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数据销毁

对不再需要的保密数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方式应确保数据无法恢复,如采用专业的数据销毁设备进行消磁、粉碎等操作。数据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安全监控与应急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监控

1.在网络及数据机房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温湿度监控系统、烟雾报警系统等安全监控设备,对机房的运行环境和人员活动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应至少保存90 天,以便查阅和追溯。

2.建立机房安全监控日志,详细记录机房设备运行状态、网络访问情况、人员出入等信息。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控日志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应急管理

1.制定网络及数据机房保密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发生保密安全事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向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报告。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机房正常运行,减少损失。

第七章教育培训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

1.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机房保密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和业务水平。培训内容包括保密法律法规、机房保密管理制度、保密技术措施等。

2.新入职的机房工作人员、涉及机房工作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参加保密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或参与机房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1.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网络及数据机房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保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管理情况、数据安全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整改。

2.信息化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机房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保密安全隐患。对违反机房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保密信息泄露、网络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西安培华学院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西安培华学院密码安全管理办法        下一条: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印发服务器托管与虚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