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2012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定工作
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外省就读的在校大学生及新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资格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2〕2号)规定执行。
二、贷款申请
2012年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资格认定后,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三、时间安排
(一)陕西省在校大学生及外省就读在校大学生申请办理贷款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底,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二)新生申请办理时间:2012年8月1日至30日,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