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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11-07-13    点击数:    来源: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要求,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实行统考和联考。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四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院校联考。省外高校音乐舞蹈类、表演及其他类的专业课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



二、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关于做好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行发文)要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美术学院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报考播音编导类专业的考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报名参加专业课统考。各市(区)考生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市 (区)

报名时间

西安、宝鸡、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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