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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智能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第十三届大学生就业指导节——“名花有主”求职大赛方案
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2:23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闫洁

就业指导节活动已连续开展十二年,而大型求职主题活动——《名花有主》的开展今年已是第十三年,深受同学们的欢迎。本活动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求职应聘的体验,将求职面试搬上舞台,为大学生就业和施展才华创造条件,为广大同学提供与企业面对面的平台。一方面可以锻炼学生的求职应聘能力,为自己争取到实习就业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此项活动提高广大在校生对就业的关注度及重视程度,也帮助学生了解求职应聘及面试技巧。获得招聘单位青睐的学生可获得单位颁发的推荐函。毕业生可通过该推荐函直接获取就业岗位,非毕业生可通过该推荐函获取实习的机会,也可在毕业后获得在该单位被优先录用的机会。

为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全程化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的作用,本次

《名花有主》大赛,采用校院两级赛制形式,力求扩大活动的宣传力度,促使在校生积极参与体验,及早关注实习实践及就业,建立合理的职业规划,为广大在校生提供锻炼自我,熟悉就业流程,掌握求职技巧,提升就业竞争力的平台。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大赛基本情况

(一)大赛名称:“名花有主”求职大赛

(二)大赛时间: 2021年9月16日-11月10日

(三)大赛主题:“名花”有主 “职”等你来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组织单位:智能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六)奖项设置及就业指导培训:

1、奖项设置。大赛设个人和团体两类奖项个人奖项:

(1)选手个人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

16名。获奖选手将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发放企业“PASS卡”或“实习offer”。

(2)优秀指导教师奖:8名。对指导学生全程参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生活生涯导师,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团体奖项:

(1)优秀组织奖:3名。面向精心组织、积极宣传并广泛动员学生报名的二级学院,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

2、专项培训。凡报名参赛者均可享受专项职业测评、就业政策讲解、简历制作、求职礼仪、面试技巧、职业规划等相关辅导活动。

二、大赛形式及赛程安排

(一)大赛形式

大赛设院赛和校赛,院赛为大赛选拔赛,赛程由二级学院自行制定,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院报名人数,将院级选拔赛设置初赛一个环节或初赛、复赛两个环节(院级选拔赛比赛环节最多不超过两个)。

校级比赛赛程设置为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两个环节,其中校级决赛将全程进行网络直播。

(二)大赛宣传

大赛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线上将通过智能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官网、微信平台(“智信青年”)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将通过校内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大赛流程

第一阶段:启动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6日-9月26日。报名需登录西安培华云就业信息网https://peihua.bysjy.com.cn)及“云就业”、“培华就业小助手”微信公众号【名花有主】端口进行报名。

2.报名资格:

全体在校生

第二阶段:院级专题指导及选拔赛

1.院级专题指导环节(就业大讲堂、指导老师“一对一”精准指导):

9月16日—10月15日

2.院级选拔赛:9月27日—10月17日

赛程由二级学院自行制定,二级学院可根据本院报名人数,将院级选拔赛设置初赛一个环节或初赛、复赛两个环节(院级选拔赛比赛环节最多不超过两个)。

采用个人简历筛选、自我介绍、现场问答等形式,通过选拔,最终确定进入校级复赛的选手名单。(推荐晋级复赛人数以附件1中推荐名额为准。)

在院级选拔赛中,各二级学院可通过“云就业”、“培华就业小助手”、本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对本院选拔赛进行广泛宣传,对比赛进程进行及时宣传报道。

第三阶段:校级复赛

1.院级专题指导环节(就业大讲堂、指导老师“一对一”精准指导等):

10月18日—10月29日

2.校级专题指导及复赛:10月18日—10月29日

经各二级学院选拔赛推荐共计75名选手晋级校级复赛,校级复赛将采用自我介绍、评委提问、无领导小组讨论、现场辩论等形式进行,将邀请企业HR全程参加并担任评委。

校 赛 复 赛 名 单 及 流 程 将 通 过 西 安 培 华 学 院 云 就 业 信 息 网https://peihua.bysjy.com.cn)及“云就业”、“培华就业小助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并通过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参赛者。

通过校级复赛,将选出8名选手直接进入决赛环节。

3.校级复赛参赛选手资格

全体在校生

第四阶段:校赛决赛

校赛决赛时间: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校级决赛采取VCR展示、自我介绍及个人展示、情景模拟、评委提问等环节,将邀请6-8名企业资深HR担任评委,同时邀请企业HR和学生代表担任大众评审团评委,8名决赛选手将直接获取企业“PASS卡”或“实习offer”。校级决赛将全程进行网络直播,决赛结束之后将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四)相关活动

为保证大赛效果,在开展“名花有主”大赛的同时,还将同步开展“就业大讲堂”、“简历门诊”、“求职工坊”、“就业指导咨询”等活动。

1.“就业大讲堂”专题讲座。学校将开展就业专题讲座报告。

2.“简历门诊”活动。学校将针对所有在校学生开展简历指导专题讲座,设立简历门诊,对学生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的精准指导。

3.“求职工坊”活动。学校将邀请专业导师、针对简历制作、求职技巧、面试礼仪、心态调整等组织进行就业主题沙龙活动,所有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

4.就业咨询。学校将通过线上与线下(云就业信息网、云就业、培华就业小助手微信公众号、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咨询室)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一对一”或“一对多”就业咨询服务。

三、大赛要求

(一) 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9月15日前将《”名花有主”大赛院级选拔赛方案》报送至招就中心对口负责人处(校院两级负责人及报名人数分配表详见附件1)。

(二) 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须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动员和要求本院在校学生及时关注并参与此项活动;活动中可借助社团组织协助开展,以最大程度扩大宣传面。

(三) 各学院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院毕业生总数的25%,晋级

校赛的选手推荐名额为本院毕业生总数的1%(人数分配表详见附件1)。

四、本次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

五、本次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标准详见附件3。

六、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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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即可报名

附件1:《第十三届“名花有主”求职大赛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附件2:《第十三届“名花有主”求职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

附件1

西安培华学院第十三届就业指导节——“名花有主”求职大赛优秀组织奖(扣分项)


学生报名

(满分15分)

宣传组织

(满分15分)

专题指导

(满分35分)

校级复赛组织

(满分20分)

校级决赛组织

(满分15分)

总分

(满分为100分)

考核点

按时完成报名工作任务的得15分,未完成的得0分。

1、广泛开展前期宣传,并进行网络推广。

2、认真、按时组织开展院级选拔赛,保证院赛“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无学生投诉。

3、比赛全程中,通过学院

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工作,发

布新闻等相关信息不少于2次。

未按要求开展,一次扣3分,若在组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较大影响,一次扣

5分。

1、按要求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或线下“就业大讲堂”专题指导,邀请校内外就业导师指导,须包含企业行业需求分析、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职场礼仪、着装搭配、求职安全六项主题。未按要求开展组织工作,一次扣4分。

2、大赛全程,对所有参赛学生进行效果评价调研,学

生对大赛中学院全程指导总

体满意度<90%,扣11分。

1、参加校级复赛学生占院赛推荐学生总人

数<75%以上,未达到扣

10分。

2、配合做好校级复赛,同时做好本院参加校级复赛参赛选手的指导,每名复赛选手在学院有指导老师全程“一对一”指导,且学生对指导老师总体满意度<90%,扣10分。

1、协助做好校级决赛的宣传工作;

2、协助做好校级决赛的师生组织工作;

3、配合做好本院参加校级决赛选手指导,每名决赛选手在学院有指导老师全程“一对一”指导,

并协助决赛学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未按要求开展,一次扣5分。若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一定影响,一次扣7.5分。


西安培华学院第十三届就业指导节——“名花有主”求职大赛优秀组织奖(加分项)


学生报名

宣传组织

专题指导

校级复赛组织

选手晋级

总分

考核点

超额完成报名工作任务,每超出2个百分点加3分。

1、院级选拔赛中,学院领导参与院级评审环节,加5分。

2、院级选拔赛中,除常规简历面试评比之外,增设无领导小组讨论等考核环节,加5分。

3、院级选拔赛中,如有企

业评委参与评选,加5分。

4、比赛全程中,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开展宣传工作,发布新闻等相关信息2次以上者(不含2次),每增加1次,加2分。

1.除开展“就业大讲堂”主题指导活动外,举办其他形式主题指导活动(如小型沙龙、参观体验等),举办一次加5分;

2.邀请校外就业导师参加

指导活动,一次加5分;

3.大赛全程,对所有参赛学生进行效果评价调研,学生对

大赛中学院全程指导总体满

意度≥90%,加10分,≥95%,加15分。

4.大赛全程,对所有参赛学生进行效果评价调研,学生对

大赛中学院给予指导有效性

评价≥90%,加10分,≥95%,加15分。

5.大赛全程,参赛学生对指导老师“一对一”全程指导

总体满意度≥90%,加10分,

≥95%,加15分。

1、参加校级复赛学生占院赛推荐学生总人数

≥80%,加3分;

2、参加校级复赛学生占院赛推荐学生总人数

≥90%,加6分;

3、参加校级复赛学生占院赛推荐学生总人数

≥95%,加10分;

1、本院学生晋级校级复赛C轮辩论环节比赛,1名学生加5分;

2、本院学生晋级校级决赛,获得一等奖者,加10分;获得二等奖者,每名学生加8分;获得三等奖者,每名学生加6分。


附件2

第十三届就业指导节——“名花有主”求职大赛

“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名花有主”求职大赛是我校“就业指导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

切实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同时保障我校第十二届就业指导节——“名花有主”求职大赛顺利开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名花有主”求职大赛,学校研究决定评选本次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奖”。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参与指导参赛学生的所有老师。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高。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大赛顺利开展做出来积极的贡献。

2.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较好成绩。全程积极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名花有主”求职大赛,及时掌握参赛学生在大赛各个环节的实际情况,并对学生参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给予及时关注、指导,且所指导的学生在校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者,方可具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资格。

3.参赛学生评价高。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得到了参赛学生的较高评价,满意度高。

4.大赛配合度高。积极配合完成校院两级的“名花有主”求职大赛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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