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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您的315维权指南,请查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21:56 来源: 作者: 最后编辑:孙晓微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立,目的在于扩大广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建党百年之际,我院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相关主题团日活动。下面,跟着团子一起去电子信息工程2001团支部去看看吧!

作为消费者我们享有哪些权益?

消费者权益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理地申请赔偿。

在我们消费过程中,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呢?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从次充好的商品;

2.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而诺称是正品;

3.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标识销售商品;

4.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做虚假宣传。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形式销售商品;

大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

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

2.在合法的商场、商店、网店购买产品、服务;

3.消费时记得索要消费凭证,比如发票、正规收据等等;

4.不要胆怯,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提出要求,索要赔偿;

5.当发现自己被骗,可以拨打12315投诉,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

这些维权知识你GET到了吗?消费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若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坚决维权。切勿因怕麻烦或金额过小而放弃,否则会更加助长不法商家气焰。安全消费,正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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