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确定闫勇等39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9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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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