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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推行 “专业成本归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教学单位向办学单位的转型要求,强化专业学科建设,优化学校资源配置,以高质量专业发展助力专业认证、申硕目标实现,同时提升财务与教学业务的协同效能,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行“专业成本归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成本归集范围及内容

归集范围涵盖各教学单位及行政职能单位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学术交流、学生管理与服务、设备维修维护等各类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建设经费、教学运行经费、教科研项目经费、师资培养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等经费项目。

二、专业成本归集方式

专业成本归集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类。凡教育教学活动所产生的支出能够明确对应至具体专业(按师生归属划分),应作为该专业的直接成本进行归集;对无法明确划分至某一专业的教育教学活动支出,作为间接成本,统一纳入学校(院)统筹进行成本归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成本归集意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教学单位应牢固树立专业成本归集意识,主动加强与财务管理中心的沟通协调,明确专业成本数据的归集路径与机制。各行政职能单位应参照专业成本归集的总体思路,积极配合教学单位,做好统筹经费的专业分配与对应工作。

(二)加强业财协同,优化工作流程

各单位须与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强化业务事前沟通。经费报销时应同步填报《经费归集明细表》(详见附件),确保教学业务信息与财务数据衔接一致、高效整合。

(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升信息质量

各单位应如实、准确反映专业成本信息。财务管理中心将依据各单位报送的基础数据,建立专业成本归集模型,通过对各专业在教学、科研、师资、学生培养等经济活动的系统归类,实现学科专业成本的精细化核算管理,增强财务数据对学校决策管理的支持作用。

(四)推动成果应用转化,服务决策支持

专业成本归集成果将作为学校评估专业建设成效的重要参考,并为后续资源配置、绩效考评、专业认证、申硕工作等相关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此项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有疑问请联系业务对接财务人员,联系电话:029-89680180


附件:经费归集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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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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