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5年度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3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为准确、完整反映学校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与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高效、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年终财务决算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责任,组织专人落实,确保本年度各项收支业务及时入账、往来款项清理完毕。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时间节点

1. 线上系统关闭财务“预算绩效管理平台”线上报销系统将于 2025年12月22日18:00 关闭,届时停止所有线上审批流程。

2. 纸质单据截止:所有线下纸质报销单据须于 2025年12月26日18:00前递交至财务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 决算与业务暂停期: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为年度财务决算期,期间暂停办理对外报销业务,2026年1月6日8:00起恢复正常

(二)收入确认与清理

1. 学杂费收入:各二级学院须加大力度催缴学生欠费,力争在12月26日前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到账。

2. 其他收入:除科研横向经费外,其他各类业务收入的经办单位或个人须于12月26日前完成收入确认及开票手续。

3. 创收分配:涉及本年度创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请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于12月22日前完成收益申领与内部分配流程。

(三)支出报销与预算执行

1. 及时报销:除有明确文件规定可跨年使用的专项经费外,其他所有发生于2025年度的费用发票,原则上须在 12月22日前完成报销手续。

2. 加快执行:各单位须全面梳理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本年度预算已发生、但暂未取得发票的已完结事项,可凭情况说明按流程审批,经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暂估入账。

3. 项目结算:凡已于本年度完工验收的采购、基建及维修项目,不论发票是否取得,相关单位须于12月26日前将合同、验收报告等结算资料提交财务,以便确认支出。

(四)往来款项清理

所有个人借款及单位暂付款,须于12月22日前完成线上提交冲销流程,或于12月26日前办理还款。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清的,须提交书面说明并经审批后备案。

特别提醒: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清的借款,财务管理中心将按规定从其工资或绩效中扣还,并暂停其后续借款资格。

三、其他事项

敬请各单位提前规划,尽早办理相关业务,避免集中在截止日期前办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方式:85680180)。

年终决算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大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协调,严格落实本通知要求,共同保障2025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圆满收官。

特此通知。

 

 

财务管理中心(免章)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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