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日常、走近学生社区,2026年3月13日,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在明德社区3号学生公寓开展了“法典进社区 权益零距离”主题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是普法宣讲进社区系列活动的第十四期,紧密结合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向社区学生开展了一场内容充实、形式生动的法治宣讲。

活动伊始,宣讲团成员李昱婵同学以“提升消费品质”的202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切入点,系统阐述了该主题的核心主旨与时代意义,并逐条介绍了年度五大重点工作内容,帮助在场听众准确把握当前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方向和目标任务。

随后,李昱婵同学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九大法定权利,逐一解析每项权利的内涵、适用场景及行使边界,帮助听众全面了解消费过程中自身享有的合法权益及其法律依据。

在第三环节,刘柏驹同学聚焦网购、教育培训、医美、旅游等八大消费领域,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常见“霸王条款”的表现形式、法律成因及判定标准,并讲解了相关法律依据及日常消费中的识别与应对技巧,增强了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最后,刘柏驹同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系统介绍了消费者维权的多种途径,详细讲解了各类方式的操作流程、适用场景及注意事项,指导听众在遇到消费纠纷时能够依法、理性、高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次宣讲活动通过法律条文解读、典型案例展播、互动情景剧等形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具象化、生活化,提升了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也进一步推动了法治教育在“一站式”学生社区的深入开展。

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将继续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持续推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讲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