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培华教发函〔2017〕7号
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职称的必备条件。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107号)精神,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学时:2013-2017年度学习分别不少于80学时,其中参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为满足我校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现将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助教及以上职称、未参加2017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公需科目)
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主讲:赵精兵,西安文理学院教授,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原西安文理学院科研处处长、图书馆馆长、西安文理学院政治学院院长。
教材:《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主编:吴爱明)
三、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6日(周三)下午14:00—18:00
2017年4月28日(周五)下午14:00—18:00
四、培训地点
图书馆三楼报告厅
五、上报材料
1. 为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完成的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复验,为评职称做好准备,参加过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统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见附件1),未参加2016年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即从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表》(见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各单位汇总后,于4月25日前,统一将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
2. 需要补修2013、2014、2015、2016年度公需课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报名,由各单位汇总后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补训报名表》(见附件4),于4月25日前报教师发展中心。
六、培训须知
1. 参加公需科目集中培训人员须按时上课签到,不得缺席,并携带学时登记卡前来。如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课的及无故不来上课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 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依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进行(见附件5)。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澍 联系电话:029-85680152
电子邮箱:2260044845@qq.com 办公地点:明德楼3-07室
附件: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统计表(Excel)
2.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表
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统计表(Excel)
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补训报名表
5.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
6. 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Excel)
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