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充分发挥课程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作用,提升课程建设成效,据《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20〕50 号)《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公布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结果的通知》(培华教函〔2021〕66)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部分“合格课程”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参加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评估,课程评估结果为“合格”且总分为60-69 分,需继续开设和建设的课程。
二、整改程序
1.各二级学院子即日起组织开展整改工作,根据《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整改(整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开课说明、教案、课件、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教学成果等支撑材料),并将整改结果进行总结,形成《XX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报告》(附件2)。
2.各教学单位对整改课程提供的材料,结合《XX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报告》进行初审,按照《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进行打分评价。
3.发展规划与质量建设中心、教务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
三、材料报送
材料1:《XX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报告》(封面见附件)以课程为单位,一式2份(5000字左右,封面加盖开课单位公章),内容主要包括课程基本情况概述、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内容(课程整改计划、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资源建设等等)、整改实施步骤、特色和创新点、改进成果等情况。纸质版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电子版发送至002225@peihua.edu.cn(各课程材料统一将文件打包命名为:课程负责人姓名+课程名称+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报告)。
材料2:教学大纲、开课说明、教案、课件、行业企业课程资源库、真实项目案例库、教学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各二级学院自行留存,待发展规划与质量建设中心、教务管理中心抽检。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珍 电话:85680233
附件:
1.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西安培华学院课程评估XX课程建设与质量提升报告
教务管理中心
发展规划与质量建设中心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