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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课程大纲(标准)制订工作的通知(培华教函〔2021〕124 号 )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中心: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直接决定人才培养质量。课程大纲(标准)是根据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写,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教学纲领性文件,是编写开课说明、选编教材和开展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是课程建设和课程评估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考核学生学业水平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深化应用型课程改革,促进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达成,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大纲(标准)的指导意见》(培华院教发〔202162号),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课程大纲(标准)制订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修订版)中列入的必修课程均须编制课程大纲(标准)。

二、编写依据

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制订本科专业课程大纲(标准)的指导意见(培华院教发〔202162号),组织专门会议学习研讨指导意见相关精神,依据指导意见要求编写课程大纲(标准)。

三、基本结构

课程大纲(标准)的基本结构包括三部分:标题部分、说明部分和课程内容体系部分。各部分撰写要求与依据请参考《西安培华学院本科专业课程大纲(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第四部分基本结构与内容要求。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基层教学组织成立课程大纲(标准)制订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本单位课程大纲(标准)制订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制订课程大纲(标准),课程大纲(标准)的主编任务应由该课程的负责人、主讲教师或课程组骨干教师担任。

2.认真分析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所在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准确定位知识、技能、态度方面要达到什么目标,通过什么理念、模式与技术去实现。课程大纲(标准)中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类别、课程代码等内容必须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一致。

3.相关教学单位之间应加强沟通,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和联系,避免知识的重复和遗漏,在学习、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课程内容和体系,指定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执笔编写课程大纲(标准)。

4.广泛听取校内外同行专家、行业(企业)人员、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力求使课程大纲(标准)科学、规范、适用。

5.重视行业企业共建课程、项目案例资源建设,参考相关教材和其它资料,结合校企共建真实项目案例确定合理的教学内容,避免完全按照某一教材编写课程大纲(标准)。

6.同一课程名称在不同专业有不同学时或教学要求有明显差异的,课程大纲(标准)应分别编写。

7.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课程大纲(标准),一般不得擅自改变课程大纲(标准)的体例和结构。

8.课程大纲(标准)由二级学院(部、中心)审定后,指定专人收集整理,于2022310日前将纸质版(分管教学领导签字,盖学院章)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应用型课程建设中心。(各专业课程大纲(标准)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一览表中的课程编码排序进行打包,课程大纲(标准)名格式为:专业名称+课程编码+《课程名称》课程大纲(标准)+制定人)

各院、中心要高度重视,确保此次课程大纲(标准)修订体现应用型课程特点,进一步匹配人才培养方案,更好地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建立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章节项目-课点-知识技能态度点的目标导向关系逻辑,体现课程、章节、项目、课点对“八大能力”的支撑作用,切实发挥课程大纲(标准)在指导应用型课程改革与实施中的重要作用。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附件2八大能力分类与编号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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