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快我校专业建设步伐,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我校整体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关于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教高司函[2015]24号)及《西安培华学院新增专业申报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申报2016年新增专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3.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新增专业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承担新增专业申报任务的二级学院要对该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师资力量、软硬件环境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对国内及省内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做出充分论证,形成较详尽的论证报告。
2.申报时间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不随文发放,请自行到教务互助工作群下载)
联系人:全婧、孟倩 联系电话:85680259
教务管理中心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