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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

(培华教函〔2019〕31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学业管理,推进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学院、学生、家庭三结合教育的功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保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依照《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8〕55号文件)和《学业预警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18〕65号)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业预警对象

除2019届毕业生以外其他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学业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和退学警示四个等级,具体如下:

1.每学期经补考(包括不准补考课程),有1门课程不及格者,为黄色预警;

2.每学期经补考(包括不准补考课程),累计有1-3门课程不及格者,或因违纪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次者,为橙色预警;

3.每学年累计有6门(含6门)及以上经补考(包括不准补考课程)后不及格者,或因违纪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者,为红色预警;

4.每学年累计补考(包括不准补考课程)门数达到最高学年总修业课程门数者,或因违纪受开除学籍者,或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不到校报到注册者,或无正当理由,未按学校规定逾期一个月不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为退学预警。

三、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干事、生活生涯导师、学业导师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对于黄色预警的学生,生活生涯导师应通知预警学生,告知其预警等级,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的反馈材料,学院(系)要及时整理,并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2.对于橙色预警的学生,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送达《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生活生涯导师和学业导师还需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学业导师沟通分析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3.对于红色预警的学生,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送达《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生活生涯导师和学业导师还需要与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填写谈话记录表,于每学年初9月份进行留(降)级处理。

4.对于退学预警的学生,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送达《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附件1),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培华院教发〔2018〕55号)引导学生办理退学手续。

(三)学籍处理工作流程

1.确认目前还未报到注册学生的具体情况,督促引导学生继续完成学业,如学生坚持不到校,需告知学生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提醒学生档案、户口问题,要求学生回校办理自动退学离校手续。

2.与学生的联系过程应做好详细记录,如电话录音、短信记录、邮件、QQ或微信截图、学生申请等相关材料;

3.生活生涯导师根据联系情况撰写学生单行说明材料并签字确认,说明材料中应明确联系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内容;

4.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资料汇总,后附每位自动退学学生单行说明材料,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查说明资料并在汇总表上签字;

5.单行说明材料与汇总材料交教务管理中心存档备案,联系过程记录由二级学院妥善保管,至学生毕业期后两年;

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截至日期2019年5月31日。

(联系人:薛华;电话:029-85680150)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西安培华学院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3、西安培华学院自动退学学生统计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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