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做好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7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工作的通知

培华教函〔2019〕66号

各二级学院:

高等学校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过每学年电子注册获得学籍的学生方可在毕业学年进行学历电子注册,从而取得毕业证书。现就我校2019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学年电子注册是对在校学生新学年学习资格的认定,注册内容包含各年级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上一学年学籍异动情况,具体包括:学籍状态(注册学籍、休学等)、学籍变动(如:留/降级、转学、转专业、复学等)、学籍注销(退学等)等。二级学院需在组织学生基本信息复查的基础上,重点对于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进行查清标注。

二、注册程序安排及要求

教务管理中心下发《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电子信息核查确认表》及核查要求,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信息确认,如发现信息不符,需做出明确标注并报教务管理中心。具体核查要求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按要求逐一进行核对,并由学生本人在核对名单备注栏签名确认,对于休学或入伍参军保留学籍的学生,由生活生涯导师联系本人确定信息后代签,签注方式为“生活生涯导师姓名 代”

2.如信息表中对本班学生有遗漏,请按照信息表所有栏目提供相关信息;

3.对转专业或退学的学生,请在信息表中用红色笔标注其具体情况,对于情况不明的,由二级学院学籍管理员与教务管理中心进行信息确认后进行标注;

4.信息核对后,由各班生活生涯导师依据核对信息填写《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勘误表》(见附件2),学籍管理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后,于9月13日前交教务管理中心(含电子版)。

5.各班借读生、插班生及交流生不在本次学年注册范围之内。

学籍注册事关学生切身权益,希望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因工作不认真导致学生学年注册遗漏、多报、舞弊等情况,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构成教学事故者将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表1: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情况统计表

附表2:西安培华学院2019年在校生学年注册勘误表

教务管理中心

2019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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