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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外审抽检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外审抽检及答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复率检测

(一)时间安排:2024年4月5日前结束。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结合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依据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重复率检测工作。

2.本届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纳入重复率检测范围,检测稿必须结构完整、格式规范。

3.每篇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次数不超过3次,重复率比例不超过25%为检测通过。

4.定稿结束后,指导教师梳理指导记录,线上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与指导情况记录表》,“指导过程”应结合毕业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填写,各学院或专业内保持一致。

二、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

(一)时间安排:2024年4月10日前结束。

(二)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文稿、图纸、软件、作品等相关研究成果经指导教师审定,且文稿通过重复率检测后,进入线上评阅阶段。评阅工作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原则上应于外审抽检开展前一周完成。

2.指导教师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并对论文(设计)的质量作整体评判,评语应实事求是、客观具体、有针对性,避免过于简单笼统和千篇一律,避免评语与评分不符等问题。

3.指导教师评阅同意后,由评阅教师评阅。评阅教师由校内外本专业或行业领域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不得由本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担任。评阅教师依据评价指标,对分配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打分,并给予具体的评阅意见,评语应该实事求是,避免过于简单笼统,避免评语雷同、与评分不符等。评阅成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组织复评,根据复评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修改或取消答辩资格。需要修改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结束后重新接受评阅和答辩。

4.评阅教师分配不得简单交叉(比如两篇论文的两位指导教师不能互相作为评阅教师)。评阅分配任务由各学院安排专人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完成线上分配。

5.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评阅表有所区别,系统已分别配置表格,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在评阅时根据类别选择相应的表单填写。

三、外审抽检

(一)时间安排:各学院原则上需在2024年4月20前完成外审抽检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外审抽检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外审毕业论文(设计)的筛选、送审、专家评阅意见整理等工作。

2.建议送审学校为原985高校、原211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所属学科实力较强的高校。

3.送审论文(设计)范围为所有专业全覆盖,总体按照2%的比例、采取“随机+重点”抽取的方式确定论文(设计)名单。报送材料范围为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或毕业设计说明、其他材料(非文本类毕业设计作品、测试报告、演示视频或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支撑材料)。

4.校外送审每篇分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3位专家中有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评议意见为“不合格”,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

5.外审抽检结束,各二级学院将校外抽检专家信息汇总表、校外抽检专家评阅意见汇总表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对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将视情况推迟答辩、取消答辩资格或延缓毕业,同时追究相关指导教师的责任,学院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四、答辩工作

(一)时间安排:各学院原则上需在2024年4月30前完成答辩工作。

(二)有关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答辩工作,并于4月22日前将本届答辩工作安排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答辩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答辩环节必须从严要求,原则上各专业均应设一定比例的论文(设计)进行二次答辩,甚至三次答辩,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答辩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全面完成,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时间。答辩分组和有关工作的线上操作,各学院自行做好组织安排,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达至相关师生。各学院应至少于答辩工作具体开展的3天前,将答辩安排汇总表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后续如有调整请及时报备。

3.各学院须于答辩前组织答辩资格审查,并对各种相关材料进行查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答辩阶段。

4.答辩稿与重复率检测稿必须一致。各学院应做好答辩稿和查重稿的核对工作,教务管理中心将针对以上两稿进行对比抽查。

5.答辩记录由答辩秘书负责整理。答辩秘书必须由教师担任,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担任。适当留存部分答辩现场照片。

6.答辩专家应提前熟悉本答辩组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中要结合学生论文(设计)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修改或完善建议。答辩结束后,各答辩专家将本人评定的成绩录入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系统自动计算平均分即答辩成绩。

7.学生在答辩时要自行记录修改意见,答辩结束后及时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结合答辩专家反馈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和完善,并报指导教师审定,形成终稿并上传至系统。学生和指导教师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修改情况说明及指导教师审定单》,指导教师签名负责,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提交学院留存备查,不入学生论文袋。

8.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下形式为主,如受其它客观因素影响,可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线上答辩需提前申请。线上答辩的要求、程序步骤、管理标准等与线下答辩一致,均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答辩过程全程录制,并对每一位参加答辩的学生视频截图以“学号+姓名”命名保存。为保证论文答辩的严肃性,答辩人在答辩时必须打开摄像头。答辩结束后,学院统一将录制的视频和截图留存备案。

五、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要形成梯度,各等级的成绩占比要科学合理,呈正态分布。

(二)各专业要做好“优秀”等级毕业论文(设计)研判,确保一定的优秀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工作,按要求部署和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高质量完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万方芳 85680151

教务管理中心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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