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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并组织学习宣传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学习宣传与贯彻《学位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精心部署,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要将《学位法》作为部门工作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导师培训、班会等会议的专题学习内容,组织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法律规定。

二、做好实施准备。各二级学院要在《学位法》施行前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三、确定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位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为学校正式贯彻实施打好基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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