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公共选修课教师申报流程

发布日期:2021-09-07    浏览次数:

1.每学期第15周由教务管理中心向各教学单位统一下发全校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通知,第16周确定报课成功课程清单,第17周在正方系统建课、排课。

2.公共选修课的报课对象原则上应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具备相关课程教学经验和教学资源,且申请课程符合开课原则;上报课程时需提交《西安培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表1)及开课说明,新开课程上报时还需提交教学大纲,由教务管理中心统一进行审核。

3.每个学院(部)、中心每学期应报送不少于2门以上公共选修课;行政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申报开设相关专业的公共选修课。

4.教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每学期开设30门以上的线上选修课程。

5.线下公共选修课的授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1-10节,教师可根据个人授课实际进行申报;线上公选课学习、考试时间一般为特定时间段,由学生自己灵活掌握学习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考核任务即可;讲座类公共选修课授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5-8节课。

6.申请开课的教师应先向本部门提出开课申请(行政人员开课需要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再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表1),同时提交开课说明和教学大纲;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师所申报的与所在学院(部)、中心专业相同或接近的课程,由学院(部)、中心负责审批后统一提交教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师所申报开设的属于非所在学院(部)、中心专业课程的,应由该课程相关负责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教务管理中心;行政部门人员申报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应由该课程相关负责部门进行审核后提交教务管理中心;各部门在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后,统一填写、上报《西安培华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汇总表》(附表2)。

7.符合开课条件的教师,每学期原则上可开设1门公共选修课;如教学质量高、学生评价好且授课教师教有余力,经教务管理中心审批,可开设2门公共选修课。

8.每门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一般为1-2个学分,学时一般为16-32学时,需要更多学时的特殊课程,需要另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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