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培华教函〔2020〕62号
西安培华学院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校拟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管理,现就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各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领导小组由3至5人组成。组长一般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或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教学干事、系主任和相关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小组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落实责任,并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组织和管理,根据本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编制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预算,审定相关经费支出;组织各专业做好指导教师的选聘、培训和分配,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语及相关资料;负责对各环节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查小组的组成及任务
各专业分别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小组,成员由校内外3至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组长由专业负责人担任,负责组织专家对本专业所拟题目逐个进行审查。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的任务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专业下设若干个专业答辩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定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和评语,负责对答辩各环节的质量进行全面监控,确保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顺利开展。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四个阶段
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体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分为四大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开题撰写阶段、评阅答辩阶段、评审总结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月底)
1.任务
各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论文前期准备阶段、开题撰写阶段、评阅答辩阶段、评审总结阶段等阶段的时间节点、任务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学生自觉抵制学术不端,引导教师和学生杜绝学位论文买卖、代写等作假行为。
2.要求
(1)工作计划要严谨、周密。各环节总体时间安排原则上应与本工作安排保持一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前后一周以内的调整。
(2)做好学生动员。各学院须对指导教师、学生分别召开动员会,由主管院领导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宣讲有关学籍管理、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危害和典型案例;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位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学生要以科学的精神,严肃、严谨的作风,遵守学术道德,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任务。
(3)指导教师的选聘。选聘指导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最大限度的保证高级职称指导教师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指导教师专业对口度;鼓励在企业中聘请有中级职称以上且有专业实践经验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对新任指导教师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选聘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对信任指导教师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方法、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培训,传授经验,帮助新任指导教师准确把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要求,提升指导工作和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4)把好拟题、选题质量关。拟题应符合本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要符合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的实际需求,难度适中;拟题应鼓励创新,避免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特别注重拟定实务技能应用型题目和专业综合训练型题目,避免题目过大、过空和过于陈旧。拟题数量不得少于学生数的1.2倍,同一专业不同学年之间的更新率应不低于70%。工、医、艺类专业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题目不能少于90%,其他专业不能少于50%。拟定题目后,题目审查小组对题目进行审定并签字确认,凡未经审定的题目不可开题写作。
选题实行学生自选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若中途确需更换选题,须在系统提交《西安培华学院本科论文(设计)更题申请表》,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于答辩前将更题情况进行汇总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5)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必须要与学生的选题相对应,要有针对性,不能过于简单、笼统,严格避免不同学生的任务书内容雷同。下达任务的时间要与指导记录表中下达任务的时间保持一致。
指导教师要充分和学生进行深度沟通,从帮助学生独立思考出发,使学生理解选题的研究任务与目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论文(设计)工作计划进度、参考文献等内容。
3.论文(设计)工作初期检查
2020年12月底前后,教务管理中心将组织初期检查,主要检查各学院的工作计划以及动员学生的情况、拟题及审题过程记录资料、选题情况和题目一览表、指导教师分配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二)开题、撰写阶段(2021年3月1日—5月7日)
1.任务
学生根据指导教师下达的任务书,按要求撰写开题报告,开展中期检查,并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二稿、三稿直至定稿。
2.要求
(1)紧密与毕业实习结合。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完成论文(设计)资料的搜集或调研工作,实习将近结束时,在系统提交开题报告。
(2)把好开题报告质量关。开题报告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的指南,指导教师要和学生进行深度沟通,帮助学生独立思考,形成有价值的开题报告,使学生明白选题的意义与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内容和框架、研究的重点和难点、论文(设计)工作详细时间安排、拟研读的参考文献等。开题报告中不得出现结论性的表述,开题报告与任务书不能雷同,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要有针对性,同一指导教师对不同学生的指导意见不能雷同。
(3)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论文管理办法开展工作,认真指导学生进行论文(设计)撰写,并对论文(设计)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各学院应不定期组织检查论文(设计)一稿、二稿、三稿撰写情况,重点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指导情况;组织实施本院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4)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要突出针对性和个体差异,对不同学生的指导记录不得雷同。指导记录表中的时间要与实际指导情况相符合,论文类指导次数不少于8次,设计类不少于10次,始于选题时、止于答辩前。
(5)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中所填内容不能过于笼统、简单,要具有针对性,避免内容雷同。
3.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于2021年4月中下旬对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截至到日前的所有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是论文(设计)撰写情况、指导教师指导情况和前期检查中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于内容、结构、格式等不符合要求的论文(设计)一律修改。
(三)评阅答辩、成绩汇总阶段(2021年5月8日——5月31日)
1.任务
相关学院组织开展每位学生毕业论文的重复率检测;组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学校适时抽取20%的论文(设计)进行盲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工作的组织和开展;答辩成绩的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总评分的评定。评阅答辩工作应于2021年5月25日之前完成,成绩审核汇总和系统录入工作须于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送教务管理中心。
2.要求
(1)论文(设计)定稿后,经指导教师同意方可进入论文(设计)评阅阶段。评阅教师必须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情况、论文(设计)质量、格式规范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给出具体的评阅意见后,签名负责。
(2)评阅教师实行回避制,不得简单交叉;由校内外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3)指导教师的评语和评阅教师的评语均不能过于笼统、空洞、简单,均要有针对性。避免评语和评分不符,避免同一指导教师对不同学生的评语雷同,避免评阅教师所评阅的不同论文(设计)之间的评语雷同,避免指导教师评语与评阅教师评语雷同。
(4)论文初稿重复率检测不合格的责令其立即整改,论文定稿重复率检测不合格的取消该学生论文答辩资格。
(5)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答辩工作。
(6)二级学院于答辩前先进行答辩资格和各种相关材料的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答辩阶段。部分专业除了所规定的论文(设计)档案材料外,还应检查:毕业设计图纸、计算机和编程软件测试报告、电路设计系统加电测试报告、实践背景的支撑材料等。
(7)答辩成绩和综合评定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委员会主任、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认定、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方可生效,不可由他人代签或者盖私章代替,完成后须在系统提交;答辩秘书必须由教师担任,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担任。答辩评分表、答辩记录表、答辩及成绩评定表等表格必须手写。
(8)答辩记录及综合评定表不得存在漏填、错填、成绩误算、涂改等现象,同一答辩小组答辩评语不能相互雷同,答辩评语与答辩分数要相符合。
(四)评审总结阶段(2021年6月1日—6月30日)
1.任务
各二级学院开展本院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教务管理中心审核二级院上报的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并归档,及时做好学校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2.要求
(1)二级院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和有关资料开展全面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二级学院将所有论文(设计)工作资料核实无误,需报教务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打印、盖章,上交存档。
3.论文(设计)全面检查
2021年6月中旬,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资料的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毕业(论文)专用袋内的资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准确、形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出来的严重问题,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追究责任,并扣发一定的指导费用。
三、强化、落实奖惩制度
(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表彰
学校将对获评2021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给予通报表彰,并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成册。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责任认定
1.拟题审题工作责任认定
论文(设计)题目没有进行审题环节或审题工作流于形式,论文(设计)题目严重偏离本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开题后反复修改题目并且题目与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不符,学校将追究相关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者责任。
2.指导过程工作责任认定
未按要求填写提交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未按要求进行指导和记录;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分或评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相关学院和教师限期进行整改;学校进行论文(设计)检查时如再发现以上问题,对相关教师按教学事故认定,专业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并负领导责任。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不认真负责、不积极配合学院工作、出现重大错误的教师,将按教学事故处理,追究责任。指导教师应从选题到答辩逐次如实记录指导内容和时间;留存学生论文(设计)的原始稿、修改稿和定稿电子版;指导教师应保证自己所指导学生的论文无抄袭现象,如论文重复率过高,按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答辩工作责任认定
学校进行论文(设计)检查时如发现答辩资格审查不严、查重不合要求的论文通过答辩、成绩计算错误或者涂改分数等问题时,相关人员认定为教学事故,并追究答辩秘书、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委员会主任直至二级学院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使用标准、范围和管理办法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经费,务必在2020年10月底前审核结算报销完毕,之后下拨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经费。
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继续实行主管院长负责制,并与学校签订责任书,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手册》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过程监控,根据工作环节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教务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