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关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线上答辩程序和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应届毕业生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线上答辩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参加线上答辩的学生
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返校的2020届本科毕业生。
二、 线上答辩采取的形式
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腾讯会议、微信、QQ、钉钉等具有直播、同屏和视频录制功能的平台和工具进行线上答辩。答辩学生应提前准备好答辩PPT、设计作品等需要展示的内容,按答辩小组组长的要求按需进行展示和说明。
各二级学院在答辩工作开展前两周将线上答辩方案报教务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三、 线上答辩工作要求
线上答辩的学术水平要求、程序步骤、管理标准等与线下答辩一致。请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培华院教发〔2018〕46号(见附件)要求开展,为确保论文答辩质量,相关人员应做好各环节工作。答辩分组情况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论文线上答辩分组情况表”命名),在学院开展答辩前一周报送教务管理中心进行备案。
四、 线上答辩工作步骤
(一) 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撰写格式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手册》撰写要求,本科生按任务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审查通过,且论文通过平台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答辩稿与查重报告必须为同一篇论文,请各学院做好答辩稿和查重报告的对比核对工作,教务管理中心在答辩时将针对以上两稿进行对比抽查。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学院线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讨论并审议本院线上答辩具体方案,审定各答辩小组的评委专家、答辩秘书和学生分组名单,并确定网络答辩平台,将时间、登录方式等答辩会安排和分组名单通知到每一个参加答辩的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教务管理中心实践教学工作组备案,教务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网络答辩进行抽查。
(三)各学院由教学副院长组织相关人员就具体在线答辩流程进行培训,相关人员熟悉使用共享屏幕、切换会议主持人等软件功能,做好保障预案,确保答辩各个环节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组答辩秘书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答辩过程全程录制,并对每一位参加答辩的毕业生视频截图以“学号+姓名”命名保存。为保证毕业论文答辩的严肃性,答辩人在介绍论文和回答问题时必须打开摄像头。答辩结束后秘书将录制的视频和截图及相关答辩记录文件留存备案。
(五)论文相关文档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记录表等需要学生签字后提交的文档应由学生填写并在学生签名处附上个人签名照片后发到指导教师的邮箱中,作为此类文件确认与核查的依据之一。指导教师打印签字后随同其他文档按顺序一并装入毕业设计(论文)档案袋。
五、 毕业设计(论文)线上答辩注意事项
(一)线上答辩学生须配备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等线上答辩所需要的电子设备。提前在所用设备中安装好相关通讯软件,答辩环境要求光线明亮、安静无干扰。
(二)线上答辩要求着装端庄大方、精神饱满。答辩顺序由答辩小组确定,由答辩组秘书提前15分通知学生做好准备,会议号(或地址)由答辩秘书通知学生,或参见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三)线上答辩过程中非答辩学生应禁麦,如有任何疑问或咨询可在毕业论文答辩群中联系答辩秘书。
(四)线上答辩过程中禁止从事与答辩无关的行为,未经答辩组允许不得向外传播线上答辩音视频资料。
(五)对于首次答辩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各院应在首次答辩后组织开展二次线上答辩程序。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教务管理中心
2020年4月30日

西安培华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实施细则
培华院教发〔2018〕46号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都必须答辩。
一、组织领导
1.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按专业成立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教研室)主任、答辩小组组长等组成。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教师组成,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教师,也可以是其他二级学院教师或校外相当职称人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二级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学生的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该学生答辩小组组长及成员。论文(设计)评阅教师应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答辩。各二级学院须于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各专业答辩小组的组成及工作安排情况报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3.根据需要,学校成立校级答辩委员会,由副教授以上有关专家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委员5至7名,秘书1名。答辩秘书不得由学生担任。校级答辩委员会,可按学科设若干答辩小组。
二、职责
1.教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部署、监督、检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定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计划和答辩委员会名单,协调解决答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织领导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审定学生毕业答辩资格;确定各专业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成绩和评语;研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答辩资格审查
本科生按任务书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审查通过,且论文通过平台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经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方可获得参加答辩的资格。未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应及时报教务管理中心。
下列情生不辩资
1.毕业当年申长学习时间者;
2.没有完成毕业文(设计)者;
3.指导教师评阅或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者;
4.毕业文(设计)或成果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者;
5.毕业论文检测重复率高于30%者;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7.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工作的;
8.无故不参加答辩的。
四、答辩准备
(一)拟定答辩时提问的问题。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对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设计)进行全部审阅,拟定答辩时提问的问题,一般3至5个,并填写审阅意见。提出的问题力求做到理论题与应用题相结合,深浅适中,难易搭配,点面结合,深广相联。答辩拟提出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不得泄露。
(二)安排布置好答辩场地,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会场要求整洁、严肃,设置专门的答辩席、答辩教师席、秘书席等。并准备好答辩所需各种表格及相关材料等。
(三)指导学生做好答辩陈述的准备。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认真准备,写出答辩陈述提纲,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尽可能鼓励学生在答辩前准备好图表、作品或多媒体材料。
五、答辩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答辩工作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答辩开始前,由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工作职责、评分标准、注意事项等。
(二)答辩程序应包括学生论文(设计)陈述、答辩提问、准备答辩、答辩和评定答辩成绩五个环节。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提出具体的答辩要求。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答辩陈述  
答辩开始先由学生陈述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设计)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论文(设计)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3)论文(设计)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4)论文(设计)所采用的原始资料、相关资料或参考文献等;
(5)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答辩提问
答辩小组成员现场一次性提出3个以上问题学生在听清楚问题并记下来后,可退出答辩现场。
3.准备答辩
准备答辩时,学生在规定的地点,根据答辩教师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准备。此时可穿插进行其他人的答辩。
4.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观点正确与否、论据充分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以及论述的严谨程度、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与应变能力等。
首先答辩学生对自己的论文(设计)进行自述,自述主要包括:题目来源、基本内容、论文(设计)主要创新或应用、分析和计算的主要依据与结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自述完毕后,学生按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答辩教师可根据学生回答的情况进行质询。对学生不会回答或回答错误的问题,应给予纠正并说明正确答案。
答辩时各答辩小组秘书应将每个学生的答辩情况(学生陈述、提问的问题与回答的结果等)逐一在答辩专用记录纸上记载清楚。答辩记录要求真实、详细、具体,内容包括答辩人的个人信息、论文(设计)的题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学生回答的内容提要,答辩成绩、答辩日期、答辩委员和组长以及秘书等人的亲笔签名等。
5.评定答辩成绩  
学生答辩完毕退出现场后,答辩小组应及时根据学生答辩时的陈述和回答问题的综合表现等进行评分,并按要求填写《西安培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表》。答辩成绩为答辩小组每个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组长签字后报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不合格的学生,适时组织二次答辩。
六、注意事项
(一)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答辩资格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地点和安排等。并将答辩计划安排提前一周报至教务管理中心备案。
(二)答辩前,二级学院要采取可靠联系方式,准确通知到学生,按时参加答辩。
(三)答辩秘书不得由学生担任。
七、附则
(一)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相差10分以上时,答辩委员会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论文(设计)重新进行评阅给出成绩。
(二)答辩未通过的学生(答辩成绩低于60分,含二次答辩),由学生提出申请,二级学院答辩委员会签署意见,经教务管理中心审查批准,参加下届毕业生答辩。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实行复议制。如答辩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可在两周内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复议。复议结果报教务管理中心,由教务管理中心重新组织进行复议或答辩。答辩成绩以复议结论为准。
(四)学校如果决定举行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届时成立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抽取部分论文(设计)参加答辩,学生答辩成绩以校级评定的为准。
(五)本细则自2019届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符者,以本办法为准,由教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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