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中心(新)

西安培华学院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次数:

培华院教发〔2020〕54 号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力度,鼓励教学及管理人员积极从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培育标志性的教学成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 151 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陕政办发〔2012〕122 号)《西安培华学院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办法(修订)》(培华院教发〔2020〕53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西安培华学院

2020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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