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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 转发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来源:   点击量:

各院(部)、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其中45岁以下人员占申报数70%以上)。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优先重点支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的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重点科研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8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各学校登录账号、密码保持不变。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前两年立项和结题情况确定(见附件)。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上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可申报3—5项,由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实验室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结题率低于50﹪者,该基地限报1项。

为了提升高校服务政府决策咨询的能力,省教育厅将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有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高校可申报2项,其他学校限报1项。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所有类别科研项目截至10月10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纸质申请书。项目纸质申请书必须由系统生成,专项项目申报材料A4单面打印,一式4份

(三)项目申报材料由各院、部、中心统一组织报送,本次申报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专项科研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0月14日18:00之前,汇总至各部门科研秘书处,检查无误后报送科研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18年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数量分配表(见后)

科研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