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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日期:2017-09-25  来源:   点击量:

各位科研秘书: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专利申报审核流程,提高我校专利申报质量,提升教师专利申报书的撰写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所有职务发明(专利权人:西安培华学院)专利申报前必须将申报资料报科研管理中心审核,经科研管理中心审核并同意申报的专利方可进行申报(建议按照我校指定专利代理公司的审核程序办理),对“争议”专利,学校将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进行审查并由专利发明人现场答辩。凡未经科研管理中心审核自行申报的专利不享受我校的经费报销、科研积分及科研奖励政策!

特此通知!

 

 

科研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