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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日期 : 2008-05-28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党组织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为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近日发出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08]57号)。根据通知精神,现将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学校党委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02000033090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年月、入党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中央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中央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2、党员自愿一次交纳500元——1000元“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学校党委汇总后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账号:307000782108093001,开户行:中行大雁塔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年月、入党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省委组织部收到款项后即向本人出具“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党费收据》”,交由有关党组织转本人。

3.党员一次交纳500元以下“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院党委组织部代收、代转,并给本人开具收据。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做好此次“特殊党费”收交情况的汇总工作,汇总情况报院党委组织部。并注意从中发现和总结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表扬和宣传。

请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和党员。

联系电话:85680105。

西安培华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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