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
关于纪念“五四”青年节暨表彰优秀
青年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了巩固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所取得的成果,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院党委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在纪念五四青年节期间,对我院优秀的青年共产党员予以表彰。通过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作用,激发和鼓励青年党员的工作激情和热情,使广大党员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现将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形式
在2007年“五四”期间,召开纪念五四青年节暨表彰优秀青年共产党员大会。
二、表彰名额及评比办法
根据我院现有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计划在青年党员中表彰10名优秀共产党员。凡在我院工作或学习满一年并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有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关系或证明信)都可参评。
评比办法:由基层党组织推荐并填写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上报院党委,之后院党委召开党委委员、各党总支部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的联评会进行评选。
三、评比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包括28周岁)的中共正式党员。
2.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3.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严守党的纪律,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
4. 积极投身学院改革、教学、行政及其他各项工作,立足本职,大胆创新,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5.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出色地完成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6. 严于律已,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的尊重和信赖。
四、要求
1. 每个基层党组织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做好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工作。
2. 每个基层党组织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材料,务于2007年4月25日前上报院党委。
附件:西安培华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