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培华教函〔2023〕39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实验(训)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放要求
1.面向全体。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类教学实验(训)室、创新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面向学生开放。
2.灵活形式。各实验(训)室应结合教学内容和实验(训)室自身的特点,根据学生的兴趣和需要,灵活确定开放形式,可采取预约开放、全天开放、定期开放等形式,并集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强化实效。各单位应加强对开放实验(训)项目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开放效果,引导学生深入开展探索研究,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二、开放类型
根据学校最新修订的《西安培华学院开放实验室共享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类型如下:
开放实验项目名称 |
类型 |
计划内实验项目 |
A型 |
拓展性实验项目 |
固定拓展性实验项目 |
B型 |
非固定拓展性实验项目 |
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C型 |
学生学科竞赛项目 |
D型 |
学生自选或者实验室自设项目 |
E型 |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
F型 |
三、组织与实施
1.各单位科学制定本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包括实验(训)室基本情况,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管理运行的具体方法等内容(附件1),制定开放计划一览表(附件2),以适当的方式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20日前将开放计划(包括开放计划一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至教务管理中心史欲立,电子版本请发送至003427@peihua.edu.cn邮箱。
2.实验(训)室开放原则上实行预约制,拟参加实验(训)室开放项目的学生应提前预约申请,经各学院实验(训)室审核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实验(训)。
3.各开放实验(训)室必须根据预约的学生人数和实验(训)内容做好实验(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开放记录,学生需填写附件3及4,并根据资料填写情况予以核算学分。
4.各单位应对实验(训)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须制定预案并提出防范措施,及时做好实验(训)相关设备和耗材的统计与补充,配备指导教师或辅助人员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
5.学期结束前一周内,将本单位本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工作总结,包括开放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问题与建议等内容报教务管理中心,同时提交开放工作总结及开放情况汇总表(附件5)、开放实验指导工作量统计表(附件6),教务管理中心根据附件5和6核算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量。
附件:
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
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开放计划一览表
3.西安培华学院开放实验记录
4.西安培华学院开放性实验项目小结
5.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开放情况汇总表
6.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开放实验指导工作量统计表
7.实验项目类型说明
教务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