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教务管理中心
培华教函〔2023〕41 号
关于对2022-2023学年本科专业实验(训)项目进行统计汇总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审核评估要求,现需对2022-2023学年本科专业实验(训)项目进行统计汇总,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在校内实验、实训场地开设的理实验(训)一体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训)课内的实验项目(不含专业集中实践平台项目课程)。
二、填报内容
按照要求填报各实验(训)课程的学时数、包含的实验项目数量、实验项目类型、每个实验项目的课时、每组人数等信息。
所用实验(训)场所名称、实验(训)场所代码参照《西安培华学院校内实验(训)室一览表》(附件2)。实验(训)课程中有多个实验项目的需要插入行。
三、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按照附表内容要求,落实专人认真填报,并对上报数据科学性、准确性负责,所有上报数据需有支撑材料.请于4月28日前将各单位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至邮箱150039@peihua.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
联系人:李婧
电话:18966900168
教务管理中心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