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鼓励同行教师相互交流切磋,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师观摩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6日-5月14日
二、活动方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学校近期教学工作安排,统筹兼顾,主要以教研活动或其他形式开展。
三、活动内容
1.优秀教师(由学院推荐,可参考校、院两级督导听课反馈意见)观摩教学展示;
2.青年教师(教龄不足2年的教师)教学汇报展示;
2.专家、同行评课,座谈交流,形式不限。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4月19日前提交观摩教师名单,4月26日前提交活动组织安排(活动时间、地点、形式、观摩教师及课程、评课专家名单等)。
2.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并注意留存观摩教师的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料。
3.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总结和宣传报导等工作。
发展规划与质量建设中心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