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观摩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鼓励同行教师相互交流切磋,相互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教师观摩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6日-5月14日

 

二、活动方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学校近期教学工作安排,统筹兼顾,主要以教研活动或其他形式开展。

 

三、活动内容

 

1.优秀教师(由学院推荐,可参考校、院两级督导听课反馈意见)观摩教学展示;

 

2.青年教师(教龄不足2年的教师)教学汇报展示;

 

2.专家、同行评课,座谈交流,形式不限。

 

四、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4月19日前提交观摩教师名单,4月26日前提交活动组织安排(活动时间、地点、形式、观摩教师及课程、评课专家名单等)。

 

2.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并注意留存观摩教师的课件、教案等教学资料。

 

3.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总结和宣传报导等工作。

 

 

          发展规划与质量建设中心   教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