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状况,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陕西省教育厅所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西安培华学院财政资产管理制度》《西安培华学院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对学校名下所有固定资产实施盘点清查工作。为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清查实现“账实相符、权责清晰、效益提升”,为学校资产精细化管理奠定基础,具体包括:
(一)系统盘查
核查全校固定资产存量、分布及使用状态(在用/闲置/待报废等),确保财务账、资产系统、实物“三账一致”。
(二)规范管理
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优化流程提供依据。
(三)提质增效
识别闲置资产推动共享,报废无效资产释放空间,提高资源使用率。
(四)风险防控
杜绝资产流失、违规占用,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五)夯实基础
为学校编制预算、绩效评价、接受审计和评估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学校成立资产盘点清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二级单位具体落实本单位使用保管的资产盘点清理工作。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
对学校所有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进行全面盘点,重点关注价值高、流动性强、易损毁、长期闲置或使用状况不明的资产。
(三)账实核对,准确无误
以财务账(总账、明细账)和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为基础,逐一进行实物清点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四)规范操作,责任到人
明确各环节操作规范和标准,落实盘点、记录、核对、确认等环节的具体责任人。
(五)实事求是,妥善处理
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六)信息支撑,提高效率
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条码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盘点效率和准确性。
三、盘点范围与内容
(一)范围
本次盘点清查的固定资产为学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采购并办理入库的固定资产。无论资金来源(校本、财政补助、第三方投入、捐赠)、使用地点、使用状态(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等)均纳入盘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医疗设备等)、通用设备(办公设备、计算机、车辆、空调、家具等)、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二)内容
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资产编号(唯一标识)、条码\标签;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保管责任人;资产属性(校本、财政、第三方、捐赠);购置日期、领用日期;资产原值、使用状况(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毁损等);附属设备情况;资产照片(必要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薛 清
副组长:姜 涛 陈 玲
成 员:曹 雪 杨 蕊 张静远 杜谋涛 闵 波
2.工作职责
(1)审定盘点清理工作方案;
(2)领导、组织、协调全校盘点清理工作;
(3)研究解决盘点清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审批盘点结果及处理意见;
(5)监督、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
主任:杨 莹
成员:曹保荣 杨 建 财务管理中心和审计中心全体成员
2.工作职责
(1)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操作细则、各类表单模板;
(2)组织宣传动员和培训;
(3)提供技术支持(资产系统、条码设备等);
(4)指导、督促、检查各二级单位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5)汇总、分析全校盘点数据,撰写工作报告;
(6)协调处理盘点中的具体问题;
(7)组织抽查复核。
(三)二级单位盘点工作组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成 员:各科室/实验室/教研室负责人、相关资产使用人等。
2.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资产盘点清理的具体实施;
(2)组织本单位的资产自查、预盘;
(3)负责实物清点、信息核对、标签检查/补贴、盘点表填写签字确认;
(4)查找资产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查明原因、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5)负责本单位闲置、待报废、盘亏资产的初步整理和报告;
(6)接受学校抽查复核;
(7)提交本单位盘点报告及相关材料。
五、工作阶段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25 年 6 月 9 日—6 月 30 日)
1.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操作指南、各类表单模板;
3.召开全校动员部署会议;
4.财务管理中心整理、导出资产明细账(按部门、地点) 以及其他相关盘点基准数据;
5.各二级单位成立工作组,确定盘点人员,领取资料,组织内部培训;
6.进行资产自查:整理资产、核对标签、查找缺失标签资产并申请补贴、清理环境。
(二)实施阶段 (7 月 1 日 - 7 月 31 日)
1.各二级单位盘点人员根据本单位所属资产明细清单,到资产存放地点进行逐一清点、核对、记录;
2.核对实物与清单信息(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编号、标签),确保信息一致;
3.确认使用部门、存放地点、使用人/保管人;
4.检查资产状态(在用、闲置、待修、待报废、毁损等),对于状态异常的资产需备注具体情况;
5.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纸质和电子),由盘点人、使用人/保管人、部门资产管理员签字确认;
6.对盘盈、盘亏、毁损、信息不符等差异项,进行详细核查,查明原因(如:已报废未销账、已调拨未办理手续、标签脱落、录入错误、丢失、被盗、自然损耗等),收集相关证据(如:报废单、调拨单、说明、证明等),填写情况说明;
7.对盘点中发现的闲置、长期不用、待报废资产进行集中清理、登记造册,提出初步处理建议。
(三)汇总分析阶段 (8 月 1 日—8 月 20 日)
1.各二级单位整理盘点资料(盘点表、情况说明、处理建议、闲置待报废清单、盘点报告),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全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3.组织抽查小组对重点单位或重点资产进行抽查复核;
4.分析盘点结果,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管理漏洞;
5.撰写全校《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工作报告(初稿)》,包括盘点概况、结果分析、主要问题、处理建议、整改措施等。
(四)处理与整改阶段 (8 月 20 日 - 9 月 10 日)
1.领导小组审议《工作报告》及各项处理建议;
2.按权限和程序报批处理意见,根据固定资产属性,分别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财政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审批结果进行账务调整以及更新资产台账和系统信息;
4.各二级单位针对发现的管理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如完善标签、明确责任人、规范流程等)。
(五)总结验收阶段 (9 月 11 日 - 9 月 30 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形成最终《固定资产盘点清理工作报告》;
2.召开总结会议,通报盘点结果、处理情况及整改要求;
3. 验收各二级单位整改落实情况;
4. 归档所有盘点资料(方案、通知、清单、报告、处理文件等),妥善保存。
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参与盘点清查的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盘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反映。
(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财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审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及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盘点清查工作。
(四)规范操作,按时完成
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手续完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五)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资产保管和使用责任。对盘点中发现的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损失、浪费或盘亏,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规处理。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六)注重应用,完善管理
财务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要充分利用本次盘点结果,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提升学校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附:1.2025 年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另附)
2.2025 年固定资产盘点表(另附)
3.2025 年待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另附)
4.2025年盘亏固定资产明细表(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