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西安培华学院拟评选表彰2023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及门户网站好新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全校各二级学院及各行政单位。
(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
全校各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三)信息宣传工作优秀信息员
全校各单位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
(四)门户网站好新闻
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在学校官网发布的信息。
(五)先进新闻站
各单位以学生为主体的记者团队。
(六)校园好记者
各单位学生记者。
(七)新媒体运营奖
各单位在宣传部备案账号及优秀内容
二、评选条件
(一)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以信息报送工作及教育厅信息录用情况为依据,并综合考虑以下条件:
1.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机构和制度完善,有专人从事信息工作,有良好的信息工作机制;
2.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格式规范,重大信息无迟、漏、错、瞒、虚报现象,约稿信息上报及时;
3.注重综合类、调研类信息报送。
(二)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
1.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较高,综合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较强
2.重视建立长效机制,狠抓信息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3.所在单位信息累计分数居全校前列,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4.原则上分管信息宣传工作1年以上。
(三)信息宣传工作优秀信息员
1.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热爱信息工作,熟悉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信息收集和处理水平,上报信息采用量大,采用率高;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及时,主动服务意识强;
4.报送信息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无重大失误;
5.原则上从事信息工作1年以上。
(四)西安培华学院门户网站好新闻
1.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全局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及新情况、新问题;
2.信息内容翔实、文字精炼、层次清晰、图文并茂,点击量高,影响面大,重点在培华要闻中筛选;
3.信息针对性、前瞻性和综合性强,对领导决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或对兄弟单位相关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五)先进新闻站、校园好记者
(六)新媒体运营奖
1.对在宣传部备案的新媒体账号将以第三方数据进行月考核排名,对于前三名予以奖励。(官微参与全国院校、全省每周排名,分别奖励运营前三者;校内各单位微信由宣传部进行每月排名,奖励运营前三者。同时对于原创题材的内容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2.对优质内容进行奖励。(各级各类新媒体内容10W+阅读量)
三、申报材料
(一)先进集体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方可填写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文说明。申报单位需填写该部门规范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先进个人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须填写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2)、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信息宣传工作优秀信息员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先进事迹材料。职务需填写该部门规范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门户网站好新闻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须填写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门户网站教育好新闻申报表(见附件4),报送单位需填写该部门规范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先进新闻站推荐。(见附件5)
(五)校园好记者推荐。(见附件6)
(六)新媒体运营奖。(见附件7)
四、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各单位在总结各自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先进集体自荐。各单位可自荐先进工作者和优秀信息员各1人。
(二)门户网站好新闻的推荐请在报送文件中列明信息标题、发布日期、链接地址。每个单位可推荐1-2条信息。
(三)联评答辩。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联评;针对先进新闻站、校园好记者将进行答辩差额评选。
(四)名单公示。在学校官网对2023年度西安培华学院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以及好新闻公示3个工作日。
(五)通报表彰。
五、有关要求
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信息员,门户网站好新闻申报表(附件1-4)、先进新闻站(附件5)、校园好记者(附件6)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2月13日(星期三)12:00前报送到党委宣传部。推荐材料要求事迹突出,真实准确、文字生动凝练,字数在800字以内。
联系人:马翔 李楚璇 电话:029-85680145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