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申请解除(变更)处分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二级学院
专 业
填表日期
文 号
受处分时间
处分类别
现申请解除或变更处分类别
处分后不及格门数
获奖证书
级别
受处分情况及申请
(申请另附)
申请学生:
年 月 日
生活生涯导师意见
签字:
二级学院意见
二级学院院长:
教务管理中心意见
主任:
主管校长意见
主管校长:
说明
1.学生所在二级院需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表现情况鉴定,单行材料附后。
2.申请批准后,审批手续原件由教务管理中心收回存档,二级院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