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中心: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22号)文件要求,我校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科研管理中心形式审查,学校研究决定,推荐“脑损伤与药物防治研究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参与申报。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管理中心反映(联系人:袁毛宁 联系电话:029-85680141)。
附件:2023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申报汇总表
科研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