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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针对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我校开展实地督查

发布日期:2018-12-10  来源:   点击量:

11月23日,陕西省教育厅对我校开展实地督查,教育厅高等学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安航主任、科研干事蒋红老师莅临我校。我校校长助理兼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秦海峰、科研管理中心主任王西安、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刘斌、盘古创新创业学院教研室主任吴军政、横向项目专员董蕾老师参加座谈会议并接受工作指导。

省教育厅于11月中旬对各高校开展全面实地督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我校科研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高度重视,认真筹划部署,积极落实各项检查内容,按时迎接上级领导的督查检阅。

座谈期间,安航主任发表讲话,指出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及横向科研项目的重要意义。第一,全省践行“追赶超越”发展战略,在“陕教十条”中已将科研量化纳入考核指标之一。第二,对学校申报各级各类项目,横向项目可以起到支撑作用。第三,与老师的个人利益挂钩,例如开发、转让合同有免税的可能性,即可转化为个人所得。第四,国家出台“双补”政策,在专门针对合同进行评估后,最高可补60万。

并提出,对于科学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必须专人专管。首先应该加强学习,进行培训,要了解工作流程要求,熟悉工作技术规范要求。其次要宣传“陕教十条”,落实“陕教十条”,动员老师积极参与横向项目研究。最后应该多与产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等进行沟通联系,形成制式合同进行技术转移转化。

王西安主任向安主任解释了我校于2018年新制定的横向科研项目相关文件的重要思想及条款,并特别提出,他认为横向项目必须具备“三个真”,即合同真、项目真、发票真。此观点得到了在场领导、专家的一致赞同。

此次教育厅深入高校指导工作,对我校来说意义重大,尤其是安航主任强调横向项目应该体现学校特色,才能成为典型,是我校今后开展横向项目研究的方向。

科研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