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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关于组织2021年度及以往延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来源:   点击量:

各院(部)、中心及各项目负责人:

我中心于2021年12月开展了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根据项目研究周期规定,须对上述立项及以往延期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特此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根据《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凡2021年批准立项且已到期未结项、以及2021年以前申请结项未通过或经批准延期后到期未结项的校级科研项目都在结项范围。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二、结项材料及办理程序

各项目负责人须按时提交如下结项材料:

  1. 《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最终成果》(格式见附件)

    (3)相关支撑材料

    (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结项验收材料须由各院、部、中心审核签章后集中报送科研管理中心。

三、结项验收时间及材料报送

1.2021年度及以往延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收集时间截止于2022年10月10日

2.材料报送:

(1)纸质稿《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一式2份;

(2)纸质稿《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最终成果》一式2份;

同时提交电子稿,集中报送科研管理中心。

3.结项验收材料须由各院、部、中心审核签章后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对本部门承担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督促相关项目责任人按时完成校级科研项目,提高项目的结项率和完成质量。各部门校级科研项目结项验收情况将作为该部门科研绩效量化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2.各部门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及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结项验收工作,协助相关项目负责人准备结项验收资料,并对所审核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结项验收资料符合结项验收要求。

3.凡不能如期结项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延期时限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经所在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科研管理中心备案。

4.如确因特殊情况,项目无法继续进行需要撤销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撤销项目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后出具书面报告,剩余经费收交学校,追回科研积分。


附件:1.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

      2.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最终成果

      3.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延期变更申请审批表

      4.西安培华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材料汇总表- XX部门


联系人: 马佳泰电话:029-85680141



科研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