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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木教授遗孀向西安培华学院捐赠王教授生前藏书
日期: 2018-12-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王天木教授遗孀向西安培华学院捐赠王教授生前藏书

添加时间:2018-12-27 08:13:33

2018年12月26日,王天木教授个人藏书捐赠仪式在西安培华学院维之图书馆一楼大厅顺利举行。王天木教授夫人李淑娥教授,西安培华学院理事长姜波博士,西安培华学院图书馆馆长吴晓燕,西安培华学院新闻中心主任主任、西安培华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常务副院长梁蕊副教授,西安培华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罗永辉,西安培华学院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法学系主任赵洁副教授,以及法学系师生代表参加了捐书仪式。

捐赠仪式上,姜波理事长首先致辞,他高度肯定了王天木教授一生的学术成就及高尚人品。姜波博士说,王天木教授从西北政法学院退休来到培华任职以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工作,作为西安培华学院法学系的奠基人,为培华的学科构建多样化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王教授生前所留下来的这些珍贵的图书,今后能够为现在的法学系学生在学术上带来和提供更大的帮助。

之后,姜波博士向王天木教授的夫人李淑娥教授颁发了西安培华学院藏书证。李淑娥教授在接下来的讲话中说,王天木教授从西北政法学院退休后即受培华姜维之校长之邀筹建法学系,为了报答姜校长的知遇之恩、培华的重才之情,王天木老师在弥留之际委托她将自己的部分藏书捐赠给培华学院。她今天完成了王老师的遗愿,祝培华越办越好!

最后,大家一起合影留念。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法学系供稿

王天木(原名特木其勒),男,蒙古族,中共党员,1937年7月出生于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1951年考入中央民族学院附属中学,196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五年制),曾在内蒙古锡林格勒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第十一中学、吉林市昌邑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1980年7月调入西北政法学院,先后担任法学基础理论教研室副主任、《西北政法学院学报》主编、教务处处长、西北政法学院常务副院长,1991年3月至1997年8月担任西北政法学院院长。1999年5月至2007年8月先后担任西安培华学院法学系主任,西安培华学院副院长、西安培华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曾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曾获得国务院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和陕西省法学会授予的“陕西省资深法学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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