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学函〔2024〕30 号《关于做好2024 春季学业进步奖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各项评审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院开展了2024年春季学业进步奖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我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任何异议,须实名制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投诉、反映。
监督、投诉方式: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一站式服务站:029—85680250
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南兵:18991959110
负责老师车莹:18192707096
监督、投诉邮箱:263337015@qq.com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