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学函〔2024〕51号《关于做好2023-2024 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各项评审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我院开展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个人申报,辅导员初审,班级(专业)评议、院系评审,现将“国家奖学金”拟推选校级候选人名单公示如下: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接受我校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任何异议,须实名制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投诉、反映。
监督、投诉方式: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一站式服务站:029—85680250
党总支书记兼行政副院长南兵:18991959110
负责老师车莹:18192707096
监督、投诉邮箱:263337015@qq.com
人文与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