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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8-06 】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根据陕教体[2007]13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9号),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贯彻和落实措施。
一、组织管理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学校总体工作规划内,由教务处管理、体育部具体组织实施,使《标准》的实施工作和学校各项体育工作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
2.体育部下设“学生体质测试室”,由专人管理测试器材,并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测试工作。
二、实行全体学生测试制度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项目及要求,开展《标准》的测试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全面协调配合开展测试工作,测试要覆盖各年级全体学生。
3.《标准》测试每年进行一次,在教务处的管理下,由体育部组织开展。各二级学院、校医院、学生处和辅导员、总务处的协同配合下共同完成。
三、数据的上报与收集整理
1.体质测试室全面开展测试工作并及时采集、汇总、上报测试的有关数据。
2.体质测试室要将各年级《标准》测试数据(含学生基本情况、单项指标分值、测试成绩、评定等级以及实施测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进行汇总整理,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上报测试数据。
3.《标准》的测试结果和评分成绩,既是检查实施《标准》效果的重要指标,也是对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追踪调查研究的宝贵资料。体质测试室要及时对数据进行评价和统计分析,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变化趋势。
4.体质测试室要妥善保管好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
5.学生的《标准》测试成绩,要定期归入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四、监测结果的登记与公示
1.学校制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把学生各项《标准》测试成绩汇总后,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规范记录在《标准》登记卡或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
2.要将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的重要依据。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五、学生日常锻炼的组织
1.在入学体育教育和体育课教学过程中,要向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体质健康。
2.在实施《标准》工作时,组织多种体育锻炼形式,以单项俱乐部为单位,将体育课与早操、课间操、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等各种体育活动有机结合。
六、安全保障措施
1.体育部每年制定《标准》测试经费预算,包括:购置测试仪器、设备器材、测试人员的培训费、宣传活动费等。做到专款专用。
2.加强学生运动安全教育,合理安排测试前、测试中和测试后的医疗防护和质量保障措施。避免发生测试期间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工作的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
 
 
 
西安培华学院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