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社团建设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稳步推进学生社团改革,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培华团发[2021]44号)的相关规定,以下社团未参与学生社团春季注册,且在整改期间未按时提交整改材料,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撤销伊人如婳工作室等4家学生社团,具体名单如下:

特此通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社团管理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议,社团管理部将于收到材料后七日内予以答复。联 系 人:罗 娜 西安培华学院社团管理部部长联系电话:15591431860
电子邮箱:002214@pei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