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中心介绍

随着学校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专业认证工作持续加强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深化,2026年1月5日,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原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更名为质量监控与评估认证中心,在原有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职能基础上,新增统筹学校专业认证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强化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系统性与协同性。


质量监控与评估认证中心领导工作职责

主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认证工作

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认证各项工作,具体负责构建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统筹推进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质量监控与督导管理、推动质量文化建设、编制相关数据分析与报告等。


副主任: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

负责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健全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机制;组织开展日常性、周期性和专项性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统筹评教评学及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进第三方质量评价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数据分析与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建立问题反馈与整改督办机制,推动质量持续改进;协助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评估组织实施及相关综合工作。


副主任:专业认证工作

负责学校各类专业认证工作的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制定认证实施方案和阶段推进计划;牵头推进师范类、医学类、工程教育及国际专业认证全流程管理,指导专业开展自评自建、材料申报与整改落实;对标认证指标体系,推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编制认证评估分析报告;组织专家进校考查及相关协调保障工作;构建专业认证持续改进机制,推动认证要求融入日常教学评估,促进专业内涵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