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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学长选聘的通知

时间:2026-05-18  作者:  来源: 浏览: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有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印发<西安培华学院“学长制”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学院工作实际,现开展2026-2027学年学长选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类型与计划

1.班级学长:20名

2.其他学长(名额及选拔时间结合学校要求另行通知)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法学院2024级、2025级在籍学生。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学业成绩在班级内排名前35%、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考虑;

3.工作作风严谨务实,担任校、院、班级学生干部等职务、具备相关学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4.人际关系良好,能熟练掌握人际沟通技巧和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

5.熟练掌握校园文化、办学理念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完成校园文化宣讲和传播;

6.熟悉学院办学历史、专业情况及学生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制度的宣讲和培训;

7.熟练掌握学生工作事务基本流程,具备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8.具备协助辅导员开展或参与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的能力。

三、工作职责

班级学长:

班级学长主要职责是对低年级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引导,解决低年级学生在学习、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协助辅导员进行班级管理,组织各种学生活动等。

四、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0日

2.审核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备注:面试与公示时间将结合实际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五、工作程序

1.采取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与辅导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班级学生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将纸质版报名表与个人成绩单上交辅导员;

2.辅导员对申请学生所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于5月22日18:00前,以辅导员为单位将报名材料交至马亮老师;

3.学院学长制项目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院统一组织面试;

4.学院学长制项目工作小组确定学长候选人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定,报学生服务中心备案。

六、培训与聘用

1.学长的培养、管理、考核根据学院及学校有关学长的管理办法施行。

2.学长聘期为1年,2026年6月—7月为培训期(培训期考察不合格者,实行淘汰),2026年9月至2027年9月为正式聘用期。

3.受聘为学长的学生可在入党推优、评优评干、就业推荐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聘用期考核为“优秀”者,下一学期续聘,授予院级“优秀学长”称号,并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长”与“学长奖学金”。

咨询电话:029-85680289

法学院

2024年5月18日

文案来源:学生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