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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我院2020-2021学年“四优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1-04-15  作者:  来源: 浏览: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我院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期间集中评选和表彰20202021学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和先进团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所有在籍团员以及基层团组织。

二、评选方法

1、各级团组织在本次评优中依据共青团中央(20175号文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 “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注册制度。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标兵要在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中达到优秀(优秀等次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组织民主评选,二级学院团委审核,团委确定,优秀共青团员2019级、2020级各支部2名,2018级本科各支部1名,姜维之班及姜维之班提名班、院级优秀创建班各团支部增加1名,毕业班不参与评选;

3、优秀团干部在团支部书记向院团委述职测评基础上,由院团委组织民主评选,团委审核确定,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各辅导员推荐1名;

4、优秀团员标兵在申报条件满足优秀团员、团干部申报条件范围的基础上综合评选、推荐,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推选9名;

5、先进团支部由院团委组织评选、推荐,团委审核确定,最终推选6个先进团支部;

6、凡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集体,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奖励团支部500元班团建设经费。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本学年至少参与6次以上的团日活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道和年度团籍注册,按时缴纳团费;

4)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4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5)学习成绩优秀,近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良好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仍可参评。

(6)第二课堂成绩每个类别活动积分不得为0,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积分不低于75分。

2.优秀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团的工作,敬业精神强。学习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优秀;本学年至少组织6次以上的团日活动。

3)模范带头践行“治理学生吸烟、过度染发、沉迷网游”专项治理活动;在“姜维之班”创建中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在志愿云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4)工作能力过硬。积极推进校、院团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担任团干部半年以上(截至202141日);年满18岁(截止20214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学习成绩优秀,近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良好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仍可参评。

7)第二课堂成绩单各项目均已开展,每个类别活动积分不得为0。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积分不低于75分。

3.优秀团员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忠诚执行团的决议、模范履行团员的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本学年至少参与6次以上的团日活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道和年度团籍注册,按时缴纳团费;

3)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在“姜维之班”创建中表现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志愿云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参加志愿服务。

4)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2141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5)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30%,无挂科记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评定良好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残疾学生仍可参评。

(6)第二课堂成绩单各项目均已开展,每个类别活动积分不得为0;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积分不低于85分。

4.先进团支部

1)政治能力好。以支部大会为主要形式, 开展不少于 4 次党史学习会,组织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团干部深入团员青年开展不少于2次团干部讲党史主题宣讲。

2)团支部班子健全。班团一体化运行良好,“姜维之班”创建卓有成效;建立健全团组织机构,认真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员团籍注册制度完成率100%,认真做好团员发展、“推优入党”团费收缴,“智慧团建”系统团员信息录入完成及时,《团支部工作手册》填写规范。

3)团支部影响力强。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史知识,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团员中出现的思想问题;严格执行团的基层组织的各项基本制度;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凝聚力且每学年组织团日活动不少于6次;团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班风塑造、日常管理、活力提升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支部团员志愿云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70%以上;“青年大学习”学习覆盖率超过85%。支部成员在本年度未受任何违纪处分。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按照推荐名额和有关要求严格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以达到调动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积极性的目的,推荐对象产生后要在本院系范围内公示三天。2优秀团员标兵必须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荣誉不能累计。3.对于各学院团委推荐评选出的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递交书面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层次清楚、内容详实,字数1500字左右。4评出的优秀团员、团干在表彰后一学年内违反校纪校规,除按照《西安培华学院学生手册》之违纪处分条款给予相关纪律处分外,同时取消其获得的荣誉称号。5推荐表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工整、印章齐全,事迹叙述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特点突出。6各团支部请于42012:00将各类评选对象的名单和推荐表的电子版汇总提交至邮箱: 20164085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