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陕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西安培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 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代会学生代表产生办法如下:

1.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中华学生联合会、陕西省学生联合会及西安培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学生会章程的在校本(专)科生。
(二)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和维护国法校纪。
(三)成绩优良、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调研能力。
(四)具有全局观念、奉献精神、责任心强,能广泛联系学生、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切实代表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五)热心学生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代表的名额和构成
(一)西安培华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按照学院在籍学生人数 2.1%的比例,大会代表经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
(二)代表选举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其中非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会学生代表不低于 60%,女性代表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25%,兼顾学生党员代表;
3.代表的产生
(一)各班级在充分征集同学意见的基础上酝酿代表候选人;
(二)各班级召开学生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三)各班级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对各班级报送的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经本学院团委签署意见后报本次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四)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正式成为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4.学生代表公示
经会计与金融学院各专业班级、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的民主选举与推荐,并充分听取各辅导员意见,由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综合筛选,拟推荐98人为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现予名单公示(顺序不分先后):

如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请及时联系会计与金融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14:00
联系方式:王奕涵 13619175575
联系邮箱:2468637114@qq.com
编辑:李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