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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两名辅导员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日期 : 2013-03-12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近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授予一批在教育事业中表现优异的辅导员“十佳辅导员”和“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我校郑金峰、幺春燕两位辅导员老师荣获陕西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希望全省高校辅导员以受表彰的辅导员为榜样,不断开拓创新,探索和实践做好学生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自身素质和育人水平;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关爱学生,做好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我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摆在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陕办发〔2010〕26号)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业务精,人员稳的辅导员队伍,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校在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制度落实。我校致力于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把它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措施常抓不懈,先后制定了《西安培华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西安培华学院辅导员工作要求及基本工作制度》和《西安培华学院辅导员考核及评优办法》等文件,明确提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辅导员工作定位与岗位职责等内容。 二是加强认知,强化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我校鼓励各位辅导员老师承担起大学生教育管理,大学生安全及就业指导课程等。以辅导员培训为主体,并鼓励辅导员参加高校职业生涯导师、创业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考试,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规范管理,科学考核。建立辅导员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辅导员日常管理工作刚性指标,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个人述职、学生评价、院系联评等手段,从思想素质、组织观念、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全面考核,作为辅导员职务晋升和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有效促进了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王高宝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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