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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华要闻

2009年校级人才实验区建设项目

日期 : 2009-12-01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西安培华学院关于批准文法学院《民办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2009年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相关处(室):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西安培华学院关于实施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培华院发[2008]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二级院推荐、教务处审查、学院研究决定,批准文法学院申请的《民办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2009年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立项建设项目,建设期为4年。

法学专业是我院设立较早的专业之一,基本教学条件较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较高、教育教学成果突出。近年来,法学专业适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从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改革,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不断提高。

希望文法学院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西安培华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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