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
关于批准2009年高职高专重点专业立项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相关处(室):
为了加强我院重点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培华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培华院教发[2008]37号)文件有关规定,经专业负责人申请、二级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研究决定,批准新闻采编与制作和护理两个高职高专专业为2009年校级高职高专重点专业立项建设,建设期为三年。
新闻采编与制作和护理专业教学基础较好,人才培养定位准确,培养方案科学,有较鲜明的特色,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较高,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希望文法学院和医学院重视重点专业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培华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或完善专业建设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建设,保证专业建设质量。
西安培华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