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
关于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院(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做好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和院(部)领导意见的基础上,现将2009年我校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时间和内容安排
在总结过去三年“集中实践教学月”工作的基础上,2009年的集中实践教学在时间、组织和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突出其灵活性、集中性、针对性、多样性和相互渗透性,力争有新的突破和创新。
(一)时间的灵活性
2009年集中实践教学在时间上,要突出其灵活性,原则上一年级社会实践3周(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至第二十周),其它年级的实践时间各单位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其安排可与人才培养模式“3+1”或“2+1”结合起来,进行过渡实践。可以分专业轮流进行,也可以分阶段性实施。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整课程计划。尤其是2010届(06级)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实践有很大的变化,其中毕业实习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八周开始,原则上时间为4周,具体各单位根据情况而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初开始,该学期末基本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安排另行通知。
(二)组织的相对集中性
为了保证集中实践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安全,在组织形式上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和顶岗实习以集中为主,经过批准有限度地分散;各单位要尽量多组建一些实践小分队或班组,着力提高实践活动集中参与的比例。对于一些接受学生较多实训基地的顶岗实习,原则上要以专业建制班为单位参加。力争今年一年级社会实践学生集中率在40%以上;其它年级专业实习或实训学生集中率在50% 以上。
(三)内容安排的针对性和多样性
集中实践教学的内容,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注重其针对性和相互渗透性。以“做人、做事、做学问”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培华、勤工助学、社会调查、爱国主义教育、支农支教、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实习、生产劳动、教学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在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分别实施,原则上一年级以社会实践(包括专业认识实践)为主;本科二、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以专业实践为主,本科四年级(06级)、专科三年级(07级)以毕业实践(或就业实践,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为主。
在内容的安排上,还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请进来的办法,举办各种讲座,邀请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专家、和技术人员来校进行讲课,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学习教育、企业工作基本知识或员工手册学习等。
着重指出的是,由于我校文科专业较多,对实习结合专业有一个广义的理解,实习的目的不仅是培养专业能力,培养方法能力、社会能力和职业素质亦同等重要。
二、实施方法、步骤及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明确开展集中实践教学的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集中实践教学,实施“3+1”、“2+1”人才培养模式方案,是我校教学工作的重大改革,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学生认识社会、锻炼才干、培养素质、促进就业,在实践中学会“做人、做事、做学问”,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加强我校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和动员,使广大教职员工,尤其是学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高昂的积极性、饱满的热情和锐意改革的精神投入到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中去。学校计划在6月下旬,安排1000多名学生到深圳有关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以后还将陆续安排学生到不同的地区和单位去顶岗实习。各单位要做好宣传教育,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加。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实施,把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1.各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各二级学院要成立集中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院领导和一名教务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实践活动的方案,进行层层动员教育,工作任务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狠抓责任与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集中实践教学和谐、安全、有序、扎实、有效地进行。
2.各二级学院在教育动员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项目或题目,组建团队,确定带队指导教师,并根据不同的活动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或指导书,明确实践活动的安排、要求、措施和方法,以规范集中实践教学的过程,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实施计划包括:各年级各专业每个阶段的实践单位、内容、地点、人数、带队指导教师、负责人员,以及举办各种讲座的人员安排等,实施项目计划于5月30日前报教务处。
学生处、团委、招生办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开展好集中实践教学工作。
3.实施有效地指导和监控,注重实效,确保安全。
(1)分散进行社会实践的学生,由指导教师或辅导员与每个学生的家长或实践单位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家长的同意,由学生填写学院统一印发的《集中实践教学学生离校申请表》,指导教师或辅导员签署意见,经院(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2)分散进行专业实习的学生,除了征得家长的同意外,还要提供实习单位的有效证明,填写学院统一印发的《集中实践教学学生离校申请表》,指导教师或辅导员签署意见,经院(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
(3)在集中实践教学过程中,对于分散实践的学生,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每周要与学生联系1-2次,了解学生在什么地方,在干什么,实践情况如何,有什么具体问题需要解决等,并做出详细纪录。对于集中组织的实践,带队教师必须全程跟踪,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学生学习内容掌握情况,以及基地企业的指导与配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院(部)领导要定期到学生的实践点进行走访指导,指导帮助带队教师的工作,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情况等,及时掌握学生的实践动态,确实了解学生的动向,妥善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4)学生安全是监控的重点,各工作环节均把安全列入关键点进行管理监控,做到管理前置、防患于未然。活动组织单位一定要对参与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把活动内容和安全指导与监控确实落到实处。
(5)教务处将会同督导办对各单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着重检查各单位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与责任落实、教育宣传和动员、安全保障措施、指导教师(或辅导员)与学生联系落实等情况,并及时予以通报。集中实践教学结束后,教学督导评估办将对各院(部)的工作进行专项评估。
(三)加快推进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为实践教学创造良好的保障条件
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如何直接关系到集中实践教学实施的效果和质量。三年的实践证明,凡是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好的单位,其集中实践教学就开展的好。因此各单位必须要下大力气拓宽大学生校外实践渠道,加快推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实验、实训、实习和实践教学基地,搞好校企联合办学。注重其实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时间、效果及安全。今年每个二级学院力争自主新建实践教学基地2个以上。教务处将会同实训中心,制订“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规范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在此办法未下发执行前,各单位新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时,应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共建单位: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基本满足专业实践教学要求;
2.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设备技术较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实习条件较好的单位;
3.尽量立足本市,就地就近、相对稳定和节约经费开支;
4.能基本满足师生食宿、劳动、卫生、安全等条件;
5.尽可能与&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