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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补录新生入学须知

日期 : 2007-10-07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一、报到时间:

补录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10月8日至9日来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者,需提前向学院招生办公室(029-85680000 82022222)请假,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请假不得超过一周,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应携带的证件及物品:

1、录取通知书及高考准考证;

2、党、团组织关系;

3、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迁移须知: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西安市九区四县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可不必转户籍关系)。按国家相关规定,计划内统招生均可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农业户口即可办理“农转非”。选择迁户的新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户口迁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 西安培华学院;

(2) 所持户口迁移证的姓名同“录取通知书”姓名必须一致;

(3) 人工填写迁移证内容时,须做到字体工整,内容完整规范,不得涂改; 户口迁移证请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并按规定补办。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8张;

5、个人学籍档案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求,邮寄或个人携带;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收费见后)。

1、 学费及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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