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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华要闻

西部三本院校学士学位授予权“零”的突破

日期 : 2007-06-16 点击数: 来源:培华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建设的几点意见》(学位[1995]38号文)和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意见(试行稿)(陕学位[2004]2号文),经组织专家组考察、审核,2007年6月8日,陕学位[2007]30号文件,省学位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西安培华学院于2007年新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此次西安培华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获批,实现了西部三本院校学士学位授予权“零”的突破,同时也是西部民办教育发展史上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2003年5月,西安培华学院作为西部十二省市区率先升本的民办高校,升本后学院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按照教育部的指示精神,逐步向以实施本科教学为主过渡,重视专业建设,加强教学改革,重视实践教学环节,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在办学理念、师资力量、管理水平以及学院各项建设上均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鉴于此,省学位委员会认为西安培华学院符合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据悉,此次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获批使西安培华学院一跃成为西部十二省市(区)唯一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

转载自:华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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